说约会就约会,用过中餐便两人便出去了,把女儿给金琳带,并且让花苗苗帮忙。
两人像普通人一样走在大街上面,一起手牵着手,到处逛着看着,对视的目光里充满了浓情蜜意。
宋清欢很喜欢这样,拉着时御寒的手在街上和商场里面流连,她并不热衷于购物,只是喜欢这样的感觉。
他们逛的多买的少,和普通人真的没有两样,晚上吃饭的时候,想到时御寒平时的态度,宋清欢以为他一定会带自己去什么法式餐厅,结果却带她来到一家规模很小的排档。
宋清欢真的很惊讶,她忍不住地笑。
看来时御寒为了今天的约会,还真的是做了功。
真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浪漫和幸福,也有一种神仙眷侣,羡煞旁人的美秒感。
晚上看完电影之后,时御寒虽然不同意,但还是带着宋清欢来到了酒吧。
BOY,是A城最有名的一家酒吧兼ktv,装潢高雅,奢靡华丽,每晚都有不少人都到这家酒吧来喝酒,唱歌玩乐,灯红酒绿,一片靡靡之音。
之所以比其他的酒吧有名气的原因,是因为这是一家同志酒吧,是专门为男男恋爱的人所提供的聚会场所。
只是梅君最近写作,她非常需要同志酒吧这方面的材料,所以梅君让她帮忙去一去同志酒吧。
梅君自己其实是最想来的,不过她怀孕了,她老公打死都不愿意让她出来,要让乖乖的呆在家里。
这事情就一直拖着,为此梅君和她抱怨了好几次。
宋清欢有一部分原因,是帮梅君找找题材,但其实她也是好奇,非常好奇。
所以才会说约会要去酒吧,还去同志酒吧,这样一来,主动帮了梅君的忙,并且还解了自己的好奇。
进到酒吧后,宋清欢不由在心中暗叹,果然梅君说的没有错,要问哪里帅哥比较多,同志酒吧排第二没有人敢排第一。
在里面的男人个个都是帅哥,或者白天的他们和普通人没有两样,正经八百的。
但是晚上他们一个两个打扮的,非常养眼,不细细的看,就这么一眼望过去全部都是帅哥。
除了变帅了,他们也变得比较开放了。
同样是男人,根本不管周边还有没有人,只要喜欢,就可以搂住对方的腰,张开唇迎上对方的嘴,然后交缠在一起。
宋清欢的小脸微微驼红,对着身边一冷淡漠的时御寒道:“话说你们男人表达感情,那什么的,都好像很特别呀。”
时御寒瞥了她一眼:“看差不多了,是不是应该离开了。”
“呵呵,再看一会儿吧。”宋清欢拖着时御寒,往酒吧的吧台坐过去。
酒吧里面的人,都很怪异地看着她和时御寒,毕竟来这儿的都是男人,宋清欢怎么看怎么都刺眼,对他们而言怎么不舒服。
但是他们也不会说什么,瞥一眼宋清欢后,全部将目光放到时御寒身上。
可以自从时御寒进吧之后,让吧里百分之九十的男性都对他产生了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