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猛虎!初来乍到!”
“···嗯呐嗯呐!接下来该咋说,才显得比较有逼格?”思考了半天,奈何,词穷了!
书到用时方恨少!绝对不是作者不想去写!
“我干掉了一头角马!我简直就是天生的猎手!就是这样!”
憋了半天,他可算憋了一句能够概括自己壮举的话。
我自豪!我兴奋!我牛啤!
若是此时有拍摄团队,则会发现,一只老虎昂首挺胸的踩着一只小角马的尸体,摆这各种POSS!
······
一位著名作家曾说过:有的人,帅不过三秒!必遭打脸!
这句话用来形容林野极为合适。
正在各种秀身材的他,听到了后方传来蹄子和地面碰撞的声音。
他回头一看,全身炸毛,魂都快吓掉了!
尼玛!这是派遣一个师的角马部队啊!
接近三十只角马,正气势汹汹的直奔他而来。
十三只的角马群怎么喊来这么多兄弟的?
你以为你是渣渣辉吗?
林野亡魂大冒,还管什么猎物!小命第一位!转身全加速直接奔了出去。
头都不带回的。
在跑出去十秒钟之后,他耳朵一动,发现跟在自己身后的动静慢慢变小了。
小心翼翼往后瞥了一眼,顿时乐了!
纵使千军万马追杀我!我一点一不慌,因为马跑的没我快。
心情瞬间平复下来,回头观察角马群的动向。
而角马大军,也发现了这一点,放弃了追杀林野念头,停了下来。
小角马的尸体躺在角马群的中间。
“看来,只有等了。”林野看这局势,只有等角马群散去,他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猎物。
不多想,爬到到旁边一棵大概四五米高的树上,不认识这树是啥品种。
选了一根比较粗壮的树枝,趴在上面,紧盯着角马群的动态。
一只强壮的角马,正在用鼻子拱这地上小角马的尸体,估计是受害者的家家属,少来祭奠。
随后站在那里踌躇着。
过了几分钟之后,角马群终于慢慢分散开,分成两个方向散开。
继续来找寻适合自己的食物。
他长舒一口气,生怕角马把尸体给叼走了。、
看来确实是两个相邻的角马群结成盟友了。
猫着身子从树上跳下来,没有任何犹豫,加快速度冲向他的猎物。
而正在享受牧草的角马见林野这货又冲过来,本能的吓的开始往后跑,现在角马大军可都分散了。
不到几秒钟,他便冲到小角马旁边,一口咬住角马的脖子,准备叼走。
“嗯!有点吃力,”与其说是叼着走,倒不如说是被林野拖着走,小角马脖子被他叼在嘴里抬起来,身子则拖在地上。
自己个头太小了,而这只小角马和他差不多大,要不是力量强,估计拖都拖不走。
早饭算是有着落,虽然凶险,但是就是伴随着凶险,这次成功的捕猎慢让他充满着成就感。
前脚还担心自己捕猎技巧,这不,第一次捕猎立马就成功了,也没多困难嘛,那群傻大个压根追不上自己。
天赋异禀似乎就是说的自己!不要13脸四个字则是林野的真实写照。
正在自个乐呵的林野,叼着猎物,得意洋洋的走着。
他失去了生活在这片大草原的居民应有的警觉性!
他没有发现远处几个双眼放光的胡狼盯着他。
确切来说是盯着那只小角马的尸体!
胡狼属于犬科犬属,主要分布在非洲北部、东部,欧洲南部,亚洲西部、中部和南部等地。
有的书中将胡狼误译成豺,甚至在某些纪录片中翻译也是用豺来代替胡狼,这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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