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些故事的时候,我,今年才十七岁了,却,也已经十七岁。
十七岁啊,是我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的一个年纪啊,什么事情都是简简单单快快乐乐的,虽然懵懵懂懂痴痴呆呆,但,这不阻碍我过得很幸福。
多希望我永远都是十七岁啊,一个有他的好梦都会记得很久。偶尔想起,或者,有幸遇见他的一个微笑都会让我如沐春风,一句简单甚至只是无意的礼貌性礼节问候都会让我感觉到难以寻觅的温暖。
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说,“有些傻话,不但是要背着人说,还得背着自己。让自己听见了也怪难为情的。譬如说,我爱你,我一辈子都爱你。”
我也不好意思把我六年来的喜欢直接说给谁听,所以,我想就写下来吧。
毕竟,我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喜欢他了。时间,真的可以冲淡很多东西。所以,要珍惜。
我希望我亲爱的各位读者可以慢慢把这本书看下去,因为我会慢慢地更下去。慢慢的,你可能就会理解我,为什么喜欢,什么时候喜欢,又为什么不喜欢,什么时候不喜欢了。
六年来,我好像,每天都在放弃他,又捡起他,每天好像都在重复的说服和劝慰自己。
想通了很多以后,就会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仔细想想,我喜欢你时的那种幸福感,或许是来自于我想象中的期待,而不是真实拥有的快乐。”
小学时,想和喜欢的人同桌;初中时,想和喜欢的人同班;高中时,想和喜欢的人同校;工作时,想和喜欢的人同城;年老时,想和喜欢的人同坐。
决定放下所有的我也没有特别难过,用六年去喜欢一个人,那种感觉很奇妙。这段记忆算是我的独家记忆。它们浓缩了我六年的欢喜与悲哀。放下不代表遗忘,所以我不算高兴,但也不会难过。
就像人间失格里有这样一句话说:“日日做着同样的事情,循环着与昨日相同的惯例,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不会有悲痛来袭。”
是我先入的坑,所以一厢情愿,即使一往情深,那也只能心服口服。
只是,都怪我“总是,太早或太晚地表达喜欢。”
现在每每看到一些很温暖很温柔的句子都会想起他来。
比如看到村上春树说,“我很想看到渐次泛白的黎明时分的天宇,想喝热气蒸腾的牛奶,想闻树木的清香,想翻晨报的版面,也想跟你在冬日的清晨,握住你的手,去充满生活气息的早餐店,买杯热豆浆和油条,也想在旅行的途中,看星星,看月亮。”我就又记起来了我的白月光男孩。
至于我为什么放弃继续喜欢,可能是因为,人攒够了失望就会知道离开。
有句话是没有错的,“等人是会上瘾的。因为等着等着,你会发现,如果你不等了,不是放弃了对方,而是背叛了自己。”
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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