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刚才连蒙带猜捣鼓了好半天,终于赶在五分钟内打开了无线对讲系统,让耳麦里有了声音。
但史杜比不得不冒险。
劳瑟和那个面具人认识,所以当了领队。
史杜比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只有老婆儿子这两个减分项。
不表现出点价值,那个面具人会不会放弃他。
跪舔?当然不算。
身为一个成熟的职场老油条,在适当的时机向上司展示自己的业务能力,是基本素质——注意,只是基本素质。
史杜比就是以前太过矜持,才会这么多年一直爬不上去。
否则十年前接受女上司的暗示,他说不定都当好几年主管了。
毕竟那位女士当初也才四十九岁,其实也……不太老?
不过现在无关赚钱,只为为生存。
一家三口的活命机会,让史杜比放弃了矜持和谨慎。
哪怕当初服役时只是坐装甲车里看别人玩,他也敢说自己开过。
劳瑟在一旁,狐疑地盯着他额头的汗珠:“老兄,你很热?”
这车里挤了十多人,确实比外面热不少,可也没到迅速冒汗的程度。
劳瑟看着这么像……刚才自己那怂样?
再看看外面隐约掠过的街景,想起林克的叮嘱,他忍不住开口提醒:“老兄,你是把这当自行车了么?快一点啊,我们是在逃命。”
史杜比咬着牙,开始加大油门:“OK,我很久都没开过装甲车了,总要熟悉一下。”
轰!
说话分神,装甲车挤着一辆随意丢弃在车道上的小轿车侧面,嘎吱嘎吱开了过去。
劳瑟浑身一颤:“法科,你疯了?弄出这么大声音。”
史杜比额头大汗直冒,努力说出一句话:“抱歉,我要集中注意力了。”
弄出声音怎么办?那当然是加快速度跑咯,傻子才留在原地等怪物包围呢。
装甲车就这样,车体时不时地出现几下摆动,速度却越来越快,朝西北面开去。
他们身后食人魔陆陆续续出现,拔腿追向车队。
再之后,一辆踏板小摩托从雾气中悄然钻出,拿出五十公里的最高时速,缓缓靠近掉在最后的几只食人魔。
嗒嗒!五米距离内,近乎直线,不用技能的双发射击精准地打爆一头食人魔的后脑勺。
尸体扑倒的瞬间消失,完全不妨碍小摩托继续前进。
第二头、第三头……一直到第六头的食人魔,似乎感觉身后有点不对劲,奔跑中扭头一看。
背后没有了同伴奔跑的脚步声,只有一辆粉黄小摩托,以及摩托上举枪指来的林克。
嗒嗒!
失去控制的食人魔身体朝一旁摔去,同样没能倒地就消失无踪,只有小摩托依然不疾不徐地滑过,奔向远方。
任何事只要形成了习惯,那做起来的难度就会成倍降低——包括打爆食人魔的头。
几天下来,爆了几百个食人魔脑袋,林克的射术已经有了那么点行云流水的感觉。
但,这还不够。林克心中喃喃:还要再快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