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韵认识的叶凉一的时候,她才刚刚到美国。她在国内时成绩就极为出色,高二那年曾经作为交换生在美国生活了一年,因为英语对她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只是一个女生在异乡生活难免会觉得孤独,幸好她性格极为要强,这才撑了下来。虽然朋友不多,可也生活的还算不错。
机缘巧合之下,钟韵认识了当时斯坦福大学中国留学生会主席孟泽。那时正是初夏的季节,天气虽然干燥,却并不太炎热,很适合出行,因此钟韵也参加了当时孟泽组织的去太浩湖的旅行。
一行十三个人中,只有三个女生,大家难得在异乡聚头,都有一种亲昵的感觉,因此才相识不久,却都已经非常熟络了,彼此之间也十分照顾。
钟韵人长的漂亮,性格又开朗活泼,在男生中非常吃得开,仅仅在去太浩湖的途中,就有两个男生对她颇有好感,频频献殷勤,其余男生虽未有这这两个人表现的那么明显,对她却也十分照顾。
只有两个人,一个冷冰冰的,视旁人如若透明人,另一个虽然脸上总带着笑意,却对谁都一样,态度不远不近。
钟韵当时并不知道他们的身份,直到孟泽组织大家自我介绍的时候,她这才知道,那个看着温和的人叫周齐,而另一个态度冰冷的则叫叶凉一,更难得是,叶凉一竟然和她一个系。
大概是天生好强的人的通病,越是看着困难的任务,就越感兴趣。钟韵自此便对叶凉一上了心。
至于周齐,当得知他是心理系的以后,钟韵便对他敬而远之了,因为斯坦福里有一句人尽皆知的明言:别招惹心理系的那群疯子。
斯坦福临近硅谷,为硅谷提供了大量工程师,然而工程师之间的竞争是非常大的,因此很多工程师都因为受不了压力而频频去看心理医生。这就使得心理系的学生非常吃香,同时也造就了心理系的疯狂。
不说别的,就说走在路上忽然被一个陌生人拉着分析心理阴暗面,也够惊悚的了。
钟韵虽然强势,却并不喜欢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暗暗揣摩,因此注意力便大部分都集中到了叶凉一的身上。
没想到这么一观察,钟韵几乎立刻就察觉到了他的与众不同。比如,他们一起做饭的时候,他是少数几个能将饭菜做的可口男生之一,而且他从不张扬,也不讨好女生,到了太浩湖以后,进了木屋别墅放好自己行李,便和周齐结伴去湖边散步看风景,一举一动都透露出沉稳之色。
钟韵的心里渐渐就对叶凉一生了好感。
之后,他们四个人一组玩沙滩排球,她竟然和叶凉一成了队友。两个人的技术都不错,打败了一对又一对,最后竟然生出了些默契,惹的其余的人不住的吹口哨。
钟韵本不喜这种事,这会儿却从心底生出些羞意,看着叶凉一的眼神也越发的热切。然而就是这一分神,却没注意对面的排球气势汹汹的直奔自己的脸而来,等到钟韵发现的时候,却已经躲闪不及了。
正当她闭着眼睛,用胳膊肘挡住自己的脸,准备承受这一重击时,叶凉一却忽然动作迅速的从旁边窜了过来,硬生生的伸手将本该打在她脸上的排球改了道,解了她的危机。
初夏的太浩湖,湖水碧蓝如洗,轻轻拍打着柔软的沙滩,湖边郁郁葱葱的树木间,阳光斜斜的照在青年冰冷的侧脸上,将他冷硬的脸部线条变得柔软了不少,那一刻,钟韵忽然觉得心跳加速,面红耳赤。
他们在太浩湖一共玩了三天,十三个人一起行动并不方便,因此便分成了三组,她使了一点小手段,让自己和叶凉一分到了一组。
他们一起骑摩托艇、一起做饭、一起滑雪……三天的时光飞逝,钟韵心中的情愫却只增不减。
返回斯坦福的时候,她和叶凉一交换了电话号码,从点头之交变成了朋友。钟韵情商极高,她花了大量的心思去揣摩叶凉一的性格,和叶凉一交往时分寸拿捏的恰到好处,既不会引起叶凉一的反感,也不会让他觉得疏远。
因此两个人是越走越近,等到钟韵大一那年暑假,成功参与了叶凉一导师手下的项目时,叶凉一对她的态度已经和周齐无差了。
只是她仍旧不敢表白,虽然在美国呆的时间长了,难免沾染上了他们的豪放,钟韵骨子里却仍然保留着中国人的矜持,她根本不敢打破和叶凉一现在的状态。
做不成情侣还可以做朋友这种事情她一点都不信,与其到时候大家见面只剩尴尬,不如一开始就不说破。
在美国的几年里,身边也有许多人开他们的玩笑,说他们是天生一对。毕竟叶凉一身边从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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