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手上,才能庇护自己。
而英管家看她有钱不收,完全不贪婪,反而有理有度,自然又高看了一眼。
这是春荼蘼来到异世大唐以来,第一回代理原告,从前一直是应诉来着。而为了详细做好案前准备工作,她与英管家商定,十日之后到洛阳县衙去递状纸。在此之前,英家要把前面官司的所涉及的卷宗都交给她。如果有补充的证据或者证人证言,也要一并告之。
“要想打赢官司,必须对状师说明一切。当然,状师出于职业道德,是不会泄露有关委托人的各项事宜的。”她说。话中有几个新词,虽未听过,却不难理解。
最后的要求是,暂时不要让潘家知道英家及她的动向,免得对方有充分的时间做准备。照理来说,英家递上状子三天内,洛阳县决定是否受理,然后会通知潘家的。
“还有,我父亲。”春荼蘼面无表情的对英管家说,“因为英家找我打这场争地官司,潘家才报复我爹,如今事情摆到了明面儿上来,英老爷也要保护我家才对。”
英家虽然辈出文臣,在军中没有多少势力,但春大山本就无过。所以只要英家站在道义的制高点,春荼蘼坚信,挤兑得潘家别波及无辜还是可以的。再者父亲现在伤着,天气又热,伤口不好愈合,至少得养上两个月吧?那时,天气凉爽了,她也能还父亲一片安宁的天空。
这件事,英管家不能做主,但他回报过英老爷之后,回给春荼蘼肯定的消息。小凤和过儿这时候看出了门道,不禁都很生气。小凤更是怒道,“小姐,英家和潘家是不是傻瓜啊?他们布的局这么明显,难道不怕咱们看出来?一个挖坑让咱跳,一个以势压人,太无耻了!”
“他们不是傻瓜,能带着家族走到豪族的地位的,都有一颗七窍玲珑心。”春荼蘼目光冷然,“他们只是不在乎罢了。豪门巨兽,会顾忌平民蝼蚁的感觉吗?”这些所谓的贵族,就是明着摆布百姓,难道百姓还有力量反抗不成?
可她不。她是不想惹事,不想得罪人,能躲的麻烦就躲。但,这不意味着别人欺侮到她头上来,她都不反抗。说起来,她的性格真是坏。看,又找出一条,惹急了她,她可以很光棍儿。
接下来的时间,她全身心铺在这个案子上,卷宗恨不能一个字一个字的掰开了看,又反复推敲。见到她辛苦,春青阳很心疼,也很不愿意孙女接下豪族间的争斗案。不过春荼蘼想了无数个理由来说服,但没说自己要为春大山讨公道的真实目的。到最后,春青阳反驳不了,也只好同意了。
另一边,春大山的恢复虽然不错,但还不能下床。于是祖孙俩商量好,暂时瞒着春大山这件事,免得影响他养伤。
英潘两家争地案,特别复杂混乱。原因在于,双方都要吞并对方的地,却又都没有最有利的证据,也就是本朝签发、在衙门有明确记录的地契。哪怕是副本呢,也没有。
英家的证据,属于事实证据,就是英家的族谱。英家号称百年望族,但实际上在洛阳已经生活了三百多年。就算前面的突厥王朝在中原肆虐了很久,期间对士家大族也是多方打压和迫害,但英家哪怕大部分人都逃到其他地方,也始终留有子弟守着自己的家园。
英家辩称,他们是有地契的,但随着战乱被毁。后来韩姓王朝成为天下之主,开创大唐盛世,他们只是没有及时补办地契而已。毕竟,谁不知道那块山地是他英家的祖坟?可惜事到如今,英家也没办法去寻找远遁阿尔泰山脉的突厥流亡王廷,拎他们来作证。
不过是个洛阳人就知道,英家的根在洛阳。那片墓地,祖宗的碑位也可做为旁证。墓地的面积,更比潘家大得多,埋骨人多得多。所以从事实上说,那片地该归属英家,确信无疑。
而潘家的证据,用现代法律来解释,就是无效证据。虽然,他们是有地契的,也是大唐衙门签发并备录的,但在没确认此地无主之前,就把地契落在潘家身上,从律法上来讲,是站不住脚,算是衙门的疏忽。就连潘家的祖坟,也是本朝开创后,从外地迁来。
况且窦县令的前任是因为贪赃枉法被处以斩首之刑的,实不可靠。也恰是此人做主,把地契给了潘家。英家就死咬着这点不放,说地契是潘家行贿所得。不过英家没有证据,所以这个辩护的理由也只停留在口头上……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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