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绢被拉出一半后,正好看到上面绣着的那朵蔷薇花,艳而不俗,在泛着柔光的丝绸中悄然绽放。
巴彦忽然笑了,松开手:“莫姑娘的东西?”
阿圣也松开他的手腕,起身,将怀里的手绢拿出来,小心叠好,然后在自己床上找了找,就将枕头旁边的包裹拿过来,很认真地将叠好的手绢放回包裹内,再谨慎地将包裹搁回原地。
将自己的私有物收好后,阿圣因觉得头有些沉,于是也不下床,只是往床上一靠,然后瞥了巴彦一眼:“什么事?”
“没事,你六七年没回来了,看你还住的习不习惯,随便聊聊。”巴彦呵呵一笑,也不叫人进来,而是自己站起身,倒了一杯奶茶和一杯水,然后拿到阿圣这,将水递给他,“渴了吧。”
“没事你起mǎ下午才过来。”阿圣接过那杯水,道了一句。
巴彦一愣,随后就笑道:“你这小子,有时候聪明得让人吓一跳。”
阿圣喝完后,便将杯子一放,然后按了按有些发胀的额头,接下往下一躺:“又哪要出事了?”
草原很大,但水草肥美的地方却不算多,而草原上的部落却很多,因此这片广袤的草原上,小战是年年不断。而这种时候,一个部落要想得到周围部落的支持,要么是由王庭阿史那家族的人出声,要么是靠自己的实力来凝聚周围部落的力量来对敌。
见阿圣都问了,巴彦只好道:“突厥人要拿下茗山,打开通往乌孙国的路,照长老们的估计,可能春末就开战。”
阿圣有些兴致缺缺地垂下眼。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巴彦继续道:“听说突厥人打算请你过去。给他们的士兵增加士气,但族长和长老们却担心你这一过去,突厥人就不放你回来了。但阿史那家族的人提出这样的请求,族长却不能拒绝,所以族长和长老们都很为难。”
阿圣瞧着像是要睡过去了,乌黑的头发有几丝落到他长长的睫毛上,他轻轻眨了眨,然后半眯起眼。
巴彦不由苦笑,总算将长老们刚刚的决定道了出来。然后又补充了几句族长私下的交代:“如果你看不上娜仁的话,族长膝下那几位姑娘也随便你挑,想多娶几个也行。 当然,哥哥我也跟族长说了你心有所属的事。所以族长也表示。到时你若想离开一样不会拦着你,你这里的女人有孕后,部族的人会负责照顾。”
这许诺是私下许诺的。到底有没有这么便宜,谁也不知道。不过阿圣不在乎这些,此时他还懒懒地躺在床上,依旧是那副刚刚睡醒的样子,但眼神里却已隐隐露出几分睥睨之色。不过他看起来也不像是生气,听完巴彦的话。只是很平静地陈诉一句:“他们还打算拉我去配种。”
巴彦说了半天,嘴里有些干了。便喝一口奶茶润润嗓子,却他刚一喝,忽的就听到阿圣这句话,于是嘴里的奶茶差点一下子喷出来。
“咳,咳咳……”好容易咽下,却也是被呛到了,巴彦咳了好一会,然后哈哈大笑。
这小子,有时候说话直接得一下子就点中要害,对他们来说,族长家的女儿可以随意挑,想多娶几个也行,而且还不将人强留一辈子,若想离开草原跟汉人女子成立家庭也不拦着。而且你离开后,你的孩子和女人,整个部族的人都会负责照顾。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好事,但此等好事,巴彦却清楚,这对阿圣来说似乎真只是配种罢了。
族长和长老的意思确实是若真留不住大的,那将小的留下也行,只要这条血脉留在乞颜部,并融入乞颜部,那就定能具有一定的意义。就算阿史那家族的人不在乎,可是近百万的突厥人却不会都不在乎。
草原上的狼,皮毛多是普通的灰色,只有那等极少数,皮毛的灰色中泛着银光或是泛着金光的异种狼,才被称为圣狼,而且这样的异种狼,一般都是狼群之王。阿圣当年被一匹年迈的圣狼带到叶尼塞圣河边,交给乞颜部落的人一事,早已传遍整个草原。
突厥人的传说,狼是他们的祖先,他们的始祖就是一位被狼养大的男孩。
将信仰看得比生命还重的草原人,阿圣的身份是值得敬畏的,更何况他并不仅仅有这样离奇的身世,少年英雄,也是值得每个男人尊重的。
乞颜部的人是不敢强行留下阿圣,当年圣狼将阿圣送来的时候,突厥王庭里最有智慧的星象师乌云卓尔,也曾过来教过阿圣数年。只是三年前,乌云卓尔徒步往乌孙国那边去了,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不然突厥王庭怕是早请乌云卓尔过来领阿圣过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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